徐婕律师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。多年来,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事务、企业法律顾问,以及合同纠纷、债权债务纠纷、劳动合纠纷、交通事故等民商事案件的办理。长期致力于民商事领域法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徐婕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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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有读者咨询,其与丈夫于2013年办了婚礼,但由于工作原因一直没有领证。2014年1月,二人一起购买了婚房,基本是由女方还贷。同年5月,二人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读者表示,现因感情不和,想要提起离婚诉讼,问房子是否能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,怎么分割?此外,目前孩子2岁,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机会大不大?
黄某表示,一般情况下,上述情况属于夫妻婚前财产,按约定份额处理。如果房产证上有约定各自份额,则按约定分割即可。如果没有约定份额,则可以依照各自出资份额所占比例进行分割,女方可提供银行转账凭单等证据。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,目前孩子才两岁,一般情况下会判给女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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